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/苗栗報導〕37歲女禮儀師周金陵,因小她2歲的男友張澧(王基)沒接她電話,隱瞞行蹤,從嘉義北上苗栗興師問罪,爭吵時持摺疊刀刺中男友左大腿股動脈,造成他失血過多死亡,苗栗地檢署昨天依殺人罪嫌將她起訴。

起訴書指出,周金陵與張澧(王基)是同事,但分隔嘉義、苗栗兩地工作,常因細故爭吵不斷。7月29日晚間,張澧 與其他同事到KTV聚會歡唱,卻隱瞞她,周金陵知道後,開車從嘉義北上苗栗,找到他後,兩人又發生爭吵。

隔天凌晨0點27分,周金陵開車載張澧(王基)行經苗栗市中山路,因爭吵激烈分別下車,周金陵一時氣憤,拿出身上的摺疊刀向他的左大腿內側猛刺,並劃傷他的右手、右大腿,導致張某左大腿股動脈切斷,失血過多休克,當場倒地死亡。

起訴書指出,周金陵見張澧(王基)倒地後,先離開現場丟棄凶刀,再返回現場撥打119求救,並向警方謊稱不知他為何受傷,後來改口說他是自殘。

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,查出周金陵涉嫌行兇,並在附近尋獲摺疊刀,她才坦承當時朝張某左大腿內側「一刀下去」,但沒有真要置他於死地。

檢察官認為她看到張某倒地後,第一時間想到的是丟棄兇刀,而非立即將他送醫,且一刀就將股動脈切斷,可見用力之猛,有殺人的犯意,依殺人罪嫌將她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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