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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以往學校要收費一百元校安費,以做為支付校警費用,桃園縣教育局長林逸青今天(8號)表示,今年二月起,全部由縣府統一編列預算,學生家長不必再負責這筆費用。
林逸青局長表示,主要是配合中央政策,這筆國中小學的一百元校安費,由縣政府編列預算給各國中小學校,作為聘請保安維護校園的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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